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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志愿填报规则

2021-05-18 13:51:47文/丁雪竹

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天津志愿填报规则

天津志愿填报规则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容均以《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5 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2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5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2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

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将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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