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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2021-04-27 10:49:06文/李文源

2021天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已经发布,下面是具体信息,来看看吧!

2021天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2021天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条件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天津大学2021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其中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相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21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并继续投放优势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的专业进行招生。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及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兼顾考虑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制定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相关招生专业有:经济管理试验班、工科试验班(化工能源与生命医药类)、工科试验班(智能制造与建造)、工科试验班(电子科学技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

生源地的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工科试验班(化工能源与生命医药类)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考生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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