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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录取标准及录取办法

2020-03-28 15:58:29文/叶丹

武汉音乐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中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也是中国首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武汉音乐学院录取标准及录取办法

武汉音乐学院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武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1.作曲、音乐学、音乐表演及舞蹈专业考生在文化上线的条件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学(师范)在文化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80%,文化20%的结构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2.我院为自主招生院校,文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湖北省外考生文化分数线按我院划定的标准执行;录取获我院文考通知的志愿考生;不录取未参加本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录取未获得我院文考通知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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