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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2020-03-18 16:06:40文/钟诗贺

近日,华东师范大学公布了今年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简章,下面小编带领大家详细盘点一下,供各位考生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20年招生计划暂定36人,分省招生计划见下表(暂定),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省份科类计划
辽宁艺术文科声乐2人
山东不分文理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2人
河南艺术文科声乐2人
福建艺术文科钢琴2人
上海不分文理钢琴2人,小提琴6人,中提琴1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竖琴1人,长笛1人,大号2人,小号1人
浙江不分文理小提琴4人,中提琴1人,单簧管1人,圆号2人
湖南不分文理长笛1人,双簧管2人

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1)山东生源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成绩达到联考方案和我校规定合格要求。

(2)其他省份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音乐类统考,取得统考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考生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山东为联考)专业测试科目专项(山东联考要求专业复试成绩主项)必须与招生专业方向(包括乐器小项)一致。

注意: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按照钢琴、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西洋管弦乐专业要求进行培养,其他方向考生不建议报考。

投档与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科类和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细分到小项,则分别按小项计划),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山东为联考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联考专业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照文、理分别排序。

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包括小项)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为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总分。

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241)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

4.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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