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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26-01-04 15:38:53文/芮兴佳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者。

(二)按教育部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查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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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202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202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注:

1.上表中,招生方式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

招生方式为“校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子科类的省统考以及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学生入校后,前三年课程在南京艺术学院学习,第四年课程须在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习。

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不同乐器种类不可兼报,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

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专业所列舞种考生,凡未列出的舞种该年不接受报考。舞蹈表演专业3个方向之间不得兼报。

5.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在不影响成绩评定的前提下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奏。

6.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校考专业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校考专业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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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学校保留因各类不可抗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报名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将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3.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初试为在线考试,使用“小艺帮”APP考试系统;复试为现场考试,考点仅设在南京艺术学院,无校外考点。具体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招生工作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公告。

4.考生根据报名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考试时间进行线上初试。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即可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小艺帮”APP进行初试线上模拟考试,2026年1月17-20日考生正式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试所有考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1次完整的线上模拟考试。

5.初试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校考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1.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为校考不合格。

2.考生在参加初试正式考试时,考试视频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标识标志以及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人。

3.考生报考我校校考专业,最多可兼报3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4.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复试阶段《基本乐理》《视唱》《听音》科目考试。报考音乐剧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复试阶段《视唱》《听音》科目考试。

5.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考试考生化妆要求:初试与复试均不可以化舞台妆(浓妆),允许化淡妆。着装要求:①女生穿纯色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素色短袖、舞蹈软鞋。所有服装不得有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等,不穿着奇装异服,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带有其品牌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②初试盘头,复试不戴与剧目无关的头饰及各种装饰物。

(三)考试交验的材料

参加线上考试时,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实身份后,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考试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等原件。

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四)违规处理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专业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智能交互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科技、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舞蹈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名称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利兹国际钢琴比赛、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2)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202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音乐剧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折算为单科满分150分值计算)。

五、学费标准

2026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00〕171号、苏价费〔2010〕113号以及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退学学生退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有关要求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工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校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四)凡参加我校202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南京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办法等要求。

(五)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七)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十)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南京艺术学院。

七、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zsb@nua.edu.cn

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国际教育学院:+86-25-83517538

八、声明

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不允许校内各部门、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和培训;学校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及校外单位从事招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监督电话:025-8331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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