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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2025-07-16 14:44:59文/高文广

沈阳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沈阳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2025年沈阳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沈阳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1 、调档比例

报考我校的非艺术体育类考生,辽宁省提档比例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2%,其它省份提档比例:平行志愿则按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否则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我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和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报考我校有身高要求的艺术类专业,需符合我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详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①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在各省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普通类专业被提档的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外汉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

②体育类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③在提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如无上述考生,优先录取与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艺术类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①日程安排

类别                报名时间          专业测试    文化考试        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     3月22日-26日         4月1日      4月2日         4月份

运动训练         3月22日-26日         5月7日      5月8日-9日     6月15前

艺术类校考       3月2日-5日           3月6日        统考         7月份

②录取办法

a、高水平运动员: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达到我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达到各省2010年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b、运动训练: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项,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c、艺术类: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表演(京剧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空中乘务)和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考我校其他各专业均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辽宁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通考并成绩合格。

外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如所报考专业属本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河南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专业,只需参加河南省本科专业联考合格即可,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

◆艺术类考生的调档及专业安排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具体录取要求:

本科专业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⑵绘画(艺术品鉴赏与拍卖):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且不低于本省二本文科线的70%;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⑶音乐表演(民声、美声、钢琴、流行音乐演唱)、表演(京剧表演)、艺术设计(影视数字技术)、绘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⑷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⑸表演(中国舞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舞蹈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⑹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⑺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8+文化考试成绩×0.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⑻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0.7+文化考试成绩×0.3)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⑼表演(空中乘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理科不分男女录取)

专科专业

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服装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室内装饰):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网址:http://www.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舞蹈表演(本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古生物学(本科)理学地质学类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公共艺术(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环境生态工程(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应用统计学(本科)理学统计学类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教育学体育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能源化学工程(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酒店管理(本科)管理学旅游管理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表演(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美术学(本科)艺术学美术学类
运动训练(本科)教育学体育学类
音乐表演(本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音乐学(本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绘画(本科)艺术学美术学类
粮食工程(本科)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网络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软件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历史学(本科)历史学历史学类
生物科学(本科)理学生物科学类
化学(本科)理学化学类
物理学(本科)理学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理学数学类
应用心理学(本科)理学心理学类
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法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德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俄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翻译(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旅游管理(本科)管理学旅游管理类
物流管理(本科)管理学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市场营销(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汉语言文学(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体育教育(本科)教育学体育学类
教育学(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教育技术学(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社会学(本科)法学社会学类
社会工作(本科)法学社会学类
法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沈阳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1-2周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和录取批次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一、不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我国高校录取按批次进行,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的公布时间逐步延后:

提前批(军事、艺术、体育等特殊院校):通常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本科批:多数省份在7月15日前后开放查询。

征集志愿:一般安排在7月20日至8月初。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最晚,大部分省份在8月10日-20日之间发布。

沈阳师范大学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连续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

学校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1017人,硕士研究生3934人,长短期留学生1100人。设有27个教学、人才培养单位和19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院(所)及附属机构。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古生物博物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辽宁省职业教育研究院均设在我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2160人,专任教师1295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7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人选2人,海外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5人,省“兴辽英才计划”34人(攀登学者4人、特聘教授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14人),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8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22人,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7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兴辽英才计划”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3个。

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17个、辽宁省首批研究生导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一流课程231门。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现有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教育学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学科,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3个国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权威来源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创新平台27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重点实验室14个、专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个、中试基地1个、星创天地1个、种质资源库1个;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创新平台47个,其中研究基地29个、科普基地7个、校地校企研究院4个、新型智库5个、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研团队28个,其中创新团队13个、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科技特派团12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团1个。学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173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10项;获批省级以上政府奖92项,学校教师出版著作566部,授权专利207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461篇;学校共发表6篇《自然》杂志学术论文和1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在中国CNS论文排行榜100强,位居辽宁省第1位,全国第18位;有134件议案建议被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采纳,有60件决策咨政报告获得国家和省市领导的批示。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创新机制、提质增效,拓展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深度合作。目前,与五大洲33个国家及地区的170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1个,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3个;设有黎巴嫩、约旦、乌克兰海外孔子学院3所、巴基斯坦网络中文课堂1个、俄罗斯中文学习测试中心1个;部级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部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中国-欧亚大学文化艺术教育国际联盟1个,现代农业产业学院1个、塔吉克斯坦胡占德现代农业墨子工坊1个;获批国家民委欧亚俄语国家文化艺术教育研究中心;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黎巴嫩、约旦中文教育研究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来华分会会长单位、辽宁省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政府外事交流员接收和派出单位、辽宁省“两岸大学生交流基地” 。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推进“六大突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争创特色一流为核心,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支柱性、标志性学科专业,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为建成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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